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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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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4-10-20 10:34:43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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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449,847股,以此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合计59,449,847.0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23,779,93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83,229,786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公司主要致力于医用氧气、工业气体、能源化工、环境治理、节能建材、制冷系统等领域的相关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及持续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新材料供应商与方案解决服务商。

  主要产品为医疗保健制氧分子筛、工业制氧分子筛、制氢分子筛、气体干燥与净化用分子筛、煤化工及石油化学工业领域分子筛、环境保护领域分子筛、建筑材料领域分子筛等,公司是涵盖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成型分子筛和活性氧化铝的全产业链企业。公司产品的性能指标均具有与国际大型分子筛公司竞争的能力,多种分子筛产品已在深冷空分制氧和变压吸附制氧领域突破垄断,实现了进口替代。

  分子筛是一类无机非金属多孔晶体材料,具有大的比表面积、规整的孔道结构和可调控的功能基元,能有效分离和选择活化直径尺寸不同的分子、极性不同的分子、沸点不同的分子及饱和程度不同的有机烃类分子,具有“筛分分子”和“择形催化”的作用。作为催化材料、吸附分离(多组分气体分离与净化)材料以及离子交换材料在石油化学工业、煤化工、精细化工、冶金、建材、环境治理(包括核废水、核废气处理)等领域存在广泛的应用。

  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及持续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分子筛新材料服务商,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分子筛产品和技术上的支持服务来实现收入和利润。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主要原材料为“氢氧化钠、固体纯碱硅酸钠、氢氧化铝和锂盐”。公司成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招标的方式,建立了由招采中心主导、工艺技术部门、质量管理部共同参与的相互制衡的采购控制体系。

  原材料采购方面,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各类原材料标准的制定、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行实验和评定;招采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定制原材料采购计划、供应商评估、合同评审以及签订工作;质量管理部依据工艺技术部门制定的标准对各类原材料进行仔细的检测验收。能源动力方面,公司的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天然气与蒸汽”,公司与当地电网公司、燃气公司和热力公司签署中长期合同,由其直接供应电力、天然气和蒸汽。

  公司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公司营销中心按照每个客户订单情况编制销售计划;运营中心根据销售计划定制月度生产计划,生产部门依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物流部按公司生产进度匹配跟踪客户订单,制定发货计划,并协调货物及时有序发运。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内销为主、外销为辅;同时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核心技术主要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在自主研发方面,多年来,公司成立了完善的创新体系,不断加大科研投入,通过自主研发实现了核心技术的突破;在合作研发方面,公司注重与外部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开展前瞻性的新产品研究,共同进行核心技术攻关,同时通过人才交流和培养,逐步提升公司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加快公司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步伐。

  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之“C2613无机盐制造”。

  长期以来,国际分子筛厂商凭借在分子筛研发、生产和应用领先技术和资金优势,通过兼并重组,逐渐形成了对分子筛行业的寡头垄断,主导着全球分子筛的市场。目前,我国分子筛行业的竞争群组大致分为三大类:第一梯队主要由大型国际跨国企业构成,如霍尼韦尔的UOP、法国阿科玛的CECA、Zeochem等,主要以中高端消费市场为主,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第二梯队主要由国内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构成,如公司、中触媒、齐鲁华信等国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在分子筛各自不相同的领域具有相对的技术、市场、资本、品牌等优势,竞争力较强;第三梯队主要由其他中小规模的分子筛企业构成,公司数相对较多,在研发、规模以及品牌影响力方面较薄弱,面临较大的产品同质化竞争压力。

  在国内分子筛吸附剂领域,市场国际化程度高,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企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大部分企业系非公有制企业且规模较小,年产万吨级以上的成型分子筛企业较少。随着中国石油化学工业、制氧、环境治理等行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更多新兴领域分子筛市场需求量一直上升,国内生产加工分子筛技术的逐渐成熟,行业内相关企业的数量增加,国产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逐步向差异化、更高的附加价值方向发展,未来市场集中度会慢慢地提高,行业内产品结构优化,慢慢地发展出行业内的优势企业。

  分子筛是一种具有规则、有序、均匀孔道结构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其晶体结构中有规整而均匀的孔道,孔径大小为分子数量级,允许直径比孔径小的分子进入,因此能将混合物中的分子按照直径大小加以筛分,故称分子筛,具有吸附、催化、离子交换三大功能。由于分子筛具有吸附能力高、耐热性好等特点,使得分子筛得到普遍应用。

  由于分子筛具备优秀能力的吸附性能、离子交换性能和催化性能,被广泛用作吸附材料、离子交换材料以及催化材料,其中:吸附材料大多数都用在工业与环境领域各种气体的分离、净化与干燥,如天然气、石油裂解气等化工原料的脱水干燥、节能型建筑中空玻璃干燥剂、脱二氧化碳和脱硫、正异构烷烃的分离、二甲苯异构体的分离、烯烃分离、氧氮分离、制冷剂干燥等;离子交换材料主要使用在于洗涤助剂、放射性废料与废液的处理;催化材料主要使用在于石油炼制与加工、石油化学工业、煤化工与精细化工领域中大量工业催化过程。

  近年来,我国正处于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时期,能源和材料消费增长较快,能源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进入新阶段。而其中,吸附与催化材料及其科学技术在能源转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绿色环保等方面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

  以氧气为代表的工业气体作为“工业的血液”,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作为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料其需求具有连续性。工业气体制备的本质是将氧气、氮气、氢气等目标气体进行分离提纯,最重要的包含深冷空分和变压吸附两种方式,分子筛均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基础耗材,分子筛的质量对空分设备的运行安全和生产效率至关重要。

  钢铁、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玻璃等在内的众多行业存在大量的工业高炉、工业窑炉,一定要通过富氧设备提供高含量氧气来有效提升燃料燃烧效率、降低能耗。工业制氧途径主要有深冷空分制氧和变压吸附制氧两种。深冷法制氧纯度高,设备体型大,通常超过10,000Nm3/h的制氧需求会采用大型深冷空分制氧;变压吸附制氧纯度略低,设备体型小,通常低于10,000Nm3/h的制氧需求采用变压吸附制氧,但近年来变压吸附制氧设备逐渐大型化,部分设备制氧需求开始超过10,000Nm3/h。

  分子筛纯化系统是深冷空分制氧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分子筛清除和净化空气中所含的水分、乙炔、二氧化碳等杂质,保证空分设备长期安全、可靠运行。由于分子筛具有寿命周期,一般5年左右有必要进行更换;每年新的深冷空分设备还在持续增加,分子筛存量市场和增量市场需求巨大。

  变压吸附制氧中,分子筛吸附剂是核心材料,可以直接吸附空气中的氮气、二氧化碳等杂质气体,从而得到富氧气体。分子筛吸附剂的吸附分离性能直接决定着氧气纯度和制氧能耗。由于变压吸附制氧具有投资少、流程简单、操作便捷等优点,在制氧规模适中、纯度要求不高的场合具有较大优势。

  随着中国工业的持续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节能降耗技术的大力推广以及环境保护要求的逐步的提升,工业用氧市场将不断拓展,也给分子筛吸附剂带来更大的增长空间。

  除工业制氧外,家用医疗制氧近年来发展迅速。分子筛式制氧机采用PSA变压吸附制氧法,利用分子筛对O2和N2的不同吸附能力来分离O2和N2。根据BlueWeave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医用制氧机市场规模达到24亿美元,在全球呼吸系统患病率攀升及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影响下,2021年-2027年将以12.10%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并在2027年达到57亿美元。公司医疗、保健制氧分子筛是医疗卫生机构中变压吸附方式集中供氧及移动式医用、家庭保健用氧制氧机的核心材料。

  中国产业研究院预测,2020年我国医用制氧市场规模将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其中《柳叶刀》关于“中国成人肺部健康研究”成果显示,我国慢阻肺患者人数已达到1亿,占成年人口的8.6%,成为与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人员规模相当的慢性病,目前的主流治疗方法为“药物+长期氧疗”。而目前家用制氧机在国内慢阻肺患者总数的渗透率仅为10%左右。

  未来伴随人口老龄化、人们健康意识和消费能力的提升,分子筛制氧机可以为庞大的老年人群、高强度脑力劳动人群、高原人群、慢阻肺等患者用氧提供更好的保障支持,相关分子筛需求也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重要绿色能源发展的方向之一,国内氢能发展热度日益高涨。统计信息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40多个地级市发布氢能规划,其规划产业规模超过万亿元。从目前国内氢气的生产原料看,最重要的包含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以及工业副产气。根据国际氢能委员会预测,到2050年,氢能产业及技术将创造25,000亿美元产值,在全球能源中所占比重有望达到18%,将为全球每年减少60亿吨CO2排放。目前氢能已经纳入我国能源战略,成为中国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和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的战略选择。

  焦炉煤气、高炉尾气、甲醇驰放气、合成氨驰放气及石油工业的催化干气等许多工业驰放气中往往含有大量氢气,从各种驰放气中运用公司的高效制氢分子筛利用变压吸附制氢工艺,有利于减轻尾气排放或尾气直接燃烧引起的环境污染的同时,能回收、提纯高纯度的氢气,从而在更好地执行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制氢系列分子筛在目前高效、低成本从工业驰放气中回收、提纯高纯度氢气中具有非常明显优势,更有助于帮助设备使用单位综合资源化利用,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对氢能源战略、燃料电池新能源汽车等清洁能源战略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分子筛研发难度大、开发周期长,下业准入门槛高。原创型的分子筛产品从实验室阶段到产业应用的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新进入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经历漫长的研发周期才能具备市场竞争力。目前国际已知的253种分子筛结构类型仅有20余种得到工业规模化生产,也印证了分子筛产品的研发难度。分子筛产品从基础理论到工业化放大的研发,从实验室阶段向工业规模化生产中,从规模化生产到市场应用,均需要经受时间的考验。

  多年来,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出新产品,逐步扩大生产规模,是国内分子筛行业引领者之一,规模达到全球前列。

  分子筛市场需求的旺盛对生产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经过多年努力,以公司为代表的分子筛国产品牌发展迅速,在国内市场上已渐渐获得与外资品牌相抗衡的实力,国产分子筛产量一直上升。近年来,随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释放,公司的产量规模持续扩大,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根据《中国分子筛产业高质量发展前景展望报告》,2021年末,公司分子筛产能42,000吨,国内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三。

  分子筛行业的进入门槛主要有技术壁垒高、资金投入大、市场进入门槛高、市场检验周期长等多个方面。长期以来,国际分子筛厂商凭借在分子筛研发、生产和应用领先技术以及资金优势,通过兼并重组,逐渐形成了对分子筛行业的寡头垄断,主导着全球分子筛的市场。

  我国分子筛行业起步较晚,一直扮演追赶者角色,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产业政策对分子筛行业的持续重视和支持,国内发展极为迅速。分子筛高价值消费领域主要在催化剂及吸附/干燥剂,分子筛在脱水中的应用最为普遍,可应用于工业与环境领域中各种气体的干燥,如天然气、石油裂解气等化工原料的脱水干燥、节能型建筑中空玻璃干燥剂、制冷剂的干燥等,目前分子筛已经在制氧、制氢、能源化工、环境治理等高新技术领域快速渗透和发展。

  根据《中国分子筛产业发展前途展望报告》研究统计,2021年全球分子筛市场规模为128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157亿美元,从2021年到2026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17%。目前公司在巩固制氧、制氢、吸附干燥等领域优势的同时,推动公司产品和应用领域日趋多元化,积极向煤制乙醇、煤制丙烯、芳烃吸附分离、特殊气/液分离与净化等能源化工领域;柴油车尾气脱硝、钢厂等烟道烧结尾气脱硝、有机废气处理等环境治理领域拓展。

  压缩空气储能是指在电网负荷低谷期将电能用于压缩空气,将空气高压密封在报废矿井、储气罐、山洞、过期油气井或新建储气井中,在电网负荷高峰期释放压缩空气推动汽轮机发电的储能方式。

  由于自然界空气密度较低,为实现压缩空气储能则需要体积巨大的高压储气系统,而CO2具有密度大、粘度低、导热性好等特性,适合作为热力循环工质。CO2属温室气体,需封闭循环,故需设置低压CO2存储装置,但低压CO2存储体积过大,导致系统储能密度极低,占地面积过大,工程应用难度较高。未来发展方向可通过分子筛吸附剂吸附CO2来实现低压高密度存储,可降低储能系统规模与占地面积。同时以吸附储气装置取代压缩气体储能蓄热装置,建立大规模长时储能热力循环系统,实现气热耦合、吸附热与压缩热耦合,具有热量在系统中内循环,系统热电比可调可控等优势。

  分子筛转轮除湿技术在工业行业应用是非常成熟的,是利用分子筛吸附剂做成的转轮进行旋转除湿的设备。当需要除湿的潮湿空气通过转轮的处理区域时,湿空气的水蒸气被转轮的固体吸湿剂所吸附,干燥空气被处理风机送至需要处理的空间,而不断缓慢转动的转轮载着趋于饱和的水蒸气进入再生区域,再生区内反向吹入的高温空气使得转轮中吸附的水分被脱附,被风机排出室外,从而使转轮恢复了吸湿的功能而完成再生过程,上述的除湿及再生周而复转地进行,从而保证除湿机持续稳定的除湿状态。目前家电行业已将分子筛转轮除湿系统小型化,可应用与洗烘一体机、洗碗机、除湿机和新风空调中应用。根据QYR Resarch分析, 2019年-2026年全球除湿转轮市场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7.1%。

  石油化工、煤化工作为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我们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正处于快速的产业变革中,面对能源供给结构调整、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产业要素成本上升等多项挑战,正在通过产业升级转型和产品创新不断推动产业布局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分子筛作为吸附剂、催化剂在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公布的《2020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经济运行报告》,截至2020年底,石油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6,039家,实现营业总收入11.08万亿元,石油化工行业供需结构性矛盾将促使炼油向化工转型,向以生产烯烃、芳烃等基本化工原料为主进行转型,并进一步延伸生产差异化、功能化、高端化、精细化的下游产品。

  芳烃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基础原料,人们衣食住行离不开的衣服面料、建材、橡胶、纤维等都是由芳烃资源合成的。随着国内芳烃下游化纤、医药、染料、农药等产业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主要的芳烃生产和消费大国。2019年以来,随着超大型芳烃联合装置建成投产,芳烃行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预期国内芳烃产量将持续高速增长,芳烃联合装置产能将从2018年的约1,500万吨,增长至2025年的5,800万吨。

  分子筛吸附剂是芳烃分离工艺的核心,利用分子筛将汽、柴油高效转化为市场紧缺的芳烃等化工基础原料,让油品中的化学组分“物尽其用,各尽其能”。公司通过交换改性,开发了能够提高对单一芳烃的吸附容量和选择性的分子筛产品,实现进口替代,对推动我国炼化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助力“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石油化工聚合、氧化、脱氢、净化过程中,为了保护催化剂,延长催化剂使用寿命,或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生产高端化产品,需要对原料或者产品进行净化。由于吸附分离技术普遍具有工艺简单、分离效率高、操作费用低的特点,而且适用于不同的生产规模,容易实现差异化、精细化生产,所以分子筛在石油化工中的应用前景非常广阔。

  烯烃是重要的化工原料,被广泛应用于生产高分子合成材料、树脂、润滑油、表面活性剂、医药中间体等。高效的烯烃/烷烃分离技术,是实现高质量烯烃产品生产的关键,也是提升烯烃产品价值的重要途径,高性能吸附材料是实现高效吸附分离技术的关键。

  汽车燃油中的含硫化物燃烧后会产生硫氧化物(SOx),排放到大气中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为了从源头减少汽车尾气硫氧化物排放,必须降低汽油中的硫含量。吸附脱硫技术是目前得到超低硫燃油中具有最优发展前途的技术。分子筛吸附脱硫具有以下优点:不消耗氢气,吸附温度温和,操作简单,能耗低,环境友好并且无其他污染,不会降低汽油的辛烷值,工业应用的潜力巨大。

  乙醇,俗称酒精,可用于制造乙酸、饮料、香精、染料、燃料等,在国防化工、医疗卫生、食品工业、工农业生产中都有广泛的用途,同时也是重要的清洁燃料及燃料添加剂。世界范围内乙醇产量的60%用作汽车燃料,添加10%的燃料乙醇,可减少汽车尾气CO排放量的30%、烃类排放量的40%,以及减少NOx的排放。

  近年来,我国汽油消费量逐年上升,以年消费量12,000万吨进行测算约需1,200万吨燃料乙醇;目前中国燃料乙醇年产能与产量规模仅为200-300万吨级,燃料乙醇消费量与生产量存在约1,000万吨的缺口。此前,燃料乙醇只能通过粮食生产,为防止出现乙醇生产“与人争粮”的局面,我国亟需发展非粮路线的燃料乙醇。而我国的能源结构特点是以煤为主,如果能用煤制乙醇,将极大缓解我国燃料乙醇的需求压力。

  随着乙醇缺口不断扩大,以及生物燃料乙醇受制于粮食安全因素导致供应量难以有效放大,煤制乙醇等燃料乙醇的供应量需要弥补乙醇缺口,对分子筛催化剂的需求将会不断增大。

  丙烯是非常重要的化工原料,是三大合成材料(塑料、合成橡胶和合成纤维)的基本原料。随着石油资源的不断消耗及丙烯用量的不断增长,煤炭制备丙烯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国内只有神华宁煤和大唐多伦具备煤制丙烯的生产能力,但还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丙烯需要依靠进口来弥补国内供需缺口。鉴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特点,以及资源结构及国家能源安全的考虑,煤制丙烯项目战略意义重大。

  甲醇转化制丙烯(MTP)是煤经合成气路线制取丙烯的重要方法。目前我国已经建成总计产能146万吨MTP生产装置,但由于进口以及国产催化剂性能不稳定、选择性较差,导致设备开工不足、过程经济性差。市场迫切需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性能优良的国产催化剂技术。中科院山西煤化所自2011年开始开展MTP催化剂的攻关研究,在甲醇转化反应机理研究、催化剂控制合成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基于前述基础研究成果的理论指导,公司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合作开发了煤制丙烯分子筛催化剂着力于提高目标产物丙烯收率、降低低碳烷烃收率及每吨丙烯甲醇单耗,并推动相关研究成果的工业化转化,以实现现有煤制丙烯装置经济性运行,加速MTP催化剂的国产化替代进程。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的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6a阶段标准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6b阶段标准要求;与6a标准相比,6b标准中NOx的排放上限降低了41%,可以看出,国家对NOx排放要求日渐严格。

  目前,移动源脱硝催化剂市场主要被外资企业占据,有巨大的国产替代需求。据IHS Markit统计,2019年全球移动源催化剂市场规模为124亿美元。随着国六标准逐渐严格实施,我国移动源催化剂市场的规模处于逐年递增的状态,预计在2024年增长至37.7亿美元。分子筛凭借规整孔道结构、大的比表面积、可调的表面酸性和高的水热稳定性,加之骨架结构丰富、种类齐全、来源广泛,成为柴油车SCR尾气脱硝的最优选择。

  钢厂烟道烧结尾气中包含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硝)等大气污染物,烧结烟气的治理与净化是大气污染物节能减排的重点。

  中科院从2012年9月开始,启动了关于雾霾追因和控制的专项研究,研究表明,排向大气中的气态污染物氮氧化物、硫化物等,可以在大气中发生化学反应,化学反应后生成了大量硝酸盐、硫酸盐、铵盐等颗粒物,这些颗粒物被认为是形成雾霾的主要原因之一。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于2019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意见提出,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目前,烧结烟气除尘、脱硫工艺已经十分成熟,脱硝工艺主要有氧化法脱硝、中低温SCR脱硝,中高温SCR脱硝,活性炭脱硝等方法,但这些方法具有运行成本高、催化剂昂贵且易中毒、氨气逃逸、中低温脱硝难、需烟气再热等缺点。用分子筛吸附剂烟道气脱硝技术,相比传统工艺可以实现氮氧化物的高效脱除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降低脱硝成本,将会补充和替代现有传统的脱硝技术。由于我国粗钢产量规模巨大,未来分子筛在钢厂烧结尾气脱硝等领域将迎来广阔的应用空间。

  VOCs是指烃类化合物、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具有较强刺激性和毒性,部分具有“致畸、致癌、致病”性。VOCs种类很多,不但会生成臭氧,也是PM2.5的来源之一,它们不仅对大气环境有着潜在的影响,而且对室内空气质量及人体健康导致非常严重影响,其污染具有扩散速度快、影响范围广、难以集中收集处理等特点。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明显问题的通知》《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实施,VOCs的污染防治慢慢的变成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

  VOCs主要来自于工业生产过程中,包括粘结剂行业的甲醛废气、油漆,涂料行业的含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印刷行业含丙酮、丁酮、乙酸乙酯以及丙烯酸生产中的有机废气、树脂生产中的有机废气、添加剂生产中有机废气等,工业生产里的有机废气都一定要进行吸附、过滤,净化处理工作,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标准,才允许排放到大气中。目前VOCs处理环保设备常用活性炭、活性炭纤维作为VOCs吸附剂,其存在易燃烧、危废量大等缺点;还存在相对湿度高时疏水性差,脱除深度差等缺点,随着环保政策的日益严格,很难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因此,开发高性能的疏水分子筛吸附剂是必然趋势。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认为总裁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生产、销售、研发技术、和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认可其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公司确定的发展的策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相关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别的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的利用专业相关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做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赞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了本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

  董事会同意和认可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金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根据《公司章程》《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订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根据《公司章程》《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订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5,908,775.22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449,8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9,449,847.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5%。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449,847股,若以此为基数计算,公司拟合计转增23,779,93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3,229,786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培璐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2022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了本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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