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吸附VOCs的废活性炭是危废?环境部公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9月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重点针对 2016 年版《名录》修订后,环境管理中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多的废物。通过细化类别的方式,保证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精确性。为便于使用,《名录》修订保持了结构的连续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反馈我部。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危险废物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在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我国于1998年首次印发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再次修订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年版《名录》)。
(一)部分危险废物类别定义不准确、范围过大。2016 年版《名录》对部分危险废弃物产生源和危险物质采用了较为宽泛的定义,导致将部分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态废料纳入其中,造成部分行业(如表面处理行业等)固态废料属性争议较大,急需进行调整。
(二)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需求。各地在危险废物管理中,已经将《名录》作为管理名录或者危险废物分类名录使用。部分危险废物存在归类不清的问题,影响了各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工作。
(三)部分环境风险小的危险废物需要纳入豁免管理。2016年版《名录》推行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危险废物纳入豁免管理清单;在豁免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社会反响较好,逐步扩大豁免管理范围的需求增大。
本次修订内容有:正文内容由 9 条修改为 7 条。修订了附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中新增7种危险废物、删减7种危险废物、合并减少8种危险废物。修订了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其中新增13种危险废物。
900-402-06 和 900-404-06 中所列废物再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他过滤吸附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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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治理及监测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19)》于2019年8月重磅首发,是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联合专业机构在众多行业专家及研究人员历时近1年的努力下凝练而成的行业深度研究报告(共计12余万字)。此报告对VOCs行业进行了深入研究,旨在通过探索行业发展的路径与不足,为相关部委、协会、以及企业、机构等提供决策参考,帮助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VOCs减排与控制,引导VOCs治理与监测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