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3日电(记者刘丹)河南人张志贤伙同他人规划圈套,用水假充所谓的环保产品“绿园光触媒”合计骗得人民币10万余元。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
因为张志贤属在假释检测期内犯有新罪,法院对其处以吊销假释并将前罪未履行惩罚和后罪惩罚予以并罚,终究决议对其履行有期徒刑6年,罚金人民币6.4万元。
曹先生是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一木业建材店店东。2008年3月15日,曹先生店里来了一名自称“北京绿园之光科技有限公司”的推销员“方国强”,推销一种名为“绿园光触媒”的环保产品。“方国强”称该液态涂料能消除装饰中发生的甲醛等污染,有着很好的商场销路。临走前,“方国强”还留下产品请曹先生代销,并批注该产品出厂价每瓶33.6元,零售标价为每瓶50元。
几天后,自称为部队的“张处长”点名要求购买1000瓶“绿园光触媒”,并称依据部队的规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随后,曹先生依据“方国强”的手刺打电话订购时,被奉告“产品在上海尚未设办事处,但公司正好有车去姑苏,能够在昆山高速路口的出口处买卖。”尔后,曹先生按约来到高速路口,付了34944元现金,从一名“李科长”手中买得13箱合计1040瓶所谓的环保产品“绿园光触媒”。
回上海后,曹先生联络“张处长”,该手机已关机;继而拨打“方国强”“李科长”手机时,也均关机。此刻,曹先生才茅塞顿开,自己落入了一个精心规划的圈套,遂当即报案。
上海市质量监督查验技能研究院对上述“绿园光触媒”产品做判定,定论为该产品的主要成分为水。